伦理经营

1. 目的

本纲领的目的在于,为成功实现长锦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伦理经营理念,制定一套能够帮助全体员工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实践的伦理判断及行为标准。

2. 遵守义务

为使公司发展为超级优良全球综合物流公司,集团全体员工应遵守伦理纲领,营造伦理经营理念所向往的企业文化。

3. 适用范围
  • 1) 本纲领适用于集团控股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和全体员工。
  • 2) 子公司和孙公司可在不抵触本纲领及集团伦理经营理念和政策的范围内,制定单独的伦理规范。
1. 客户满意
  • 1) 始终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努力与客户相伴成长。
  • 2) 始终倾听并虚心接受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 3) 对客户的不满事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公正地处理,并一定把处理结果回复给客户。
2. 客户保护
  • 1) 始终把正确、公正的信息及时提供给客户。
  • 2) 保证客户信息安全,除法律规定和客户同意以外,不得泄露相关信息或以其他用途使用。
3. 客户尊重

切记客户是公司所存在的理由,始终以真诚、和蔼的态度对待客户,与客户换位思考,一切判断和行为都以客户为首要标准。

4. 为客户创造价值

认识到客户的发展即等同于我们自己的发展,始终为创造客户所需要的附加价值而努力。

1. 构建公正的交易程序
  • 1) 对所有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Vendor)都提供公平的机会参与交易。
  • 2) 以客观公正的审核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 3) 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要与供应商共享,进而对改善公平交易相互协助。
2. 追求与供应商协同发展
  • 1) 供应商可自由地对有关交易的事宜提出改进意见,若其内容合理,我方应积极反映于交易中。
  • 2) 在使用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助于供应商发展的信息或经验技巧的,应向供应商提供。
3. 构建伦理经营体制
  • 1) 与供应商的交易应保持透明、公平,相互努力实现双赢。
  • 2) 多方面努力与供应商在伦理经营上达成共识。
  • 3) 若发现供应商在严重违背有关伦理经营的事项时,例如在商品制造/流通过程中导致环境污染,剥削劳动力等,此时我司可以缩小,中断与该供应商的交易。
1. 遵循公平交易
  • 1) 在国内外所有经营活动中遵循公平的交易秩序。
  • 2) 遵守各种国际合约及各国的公平交易相关法律(如韩国的“限制垄断及公平交易相关法律”、“腐败防止法”等)。
2. 公平的自由竞争
  • 1) 遵守自由竞争原则,在全球任何地方都尊重市场经济秩序。
  • 2) 以公平的方法与竞争对手善意竞争,拒绝以不正当的方式利用对手的弱点。
1. 员工的基本伦理
  • 1) 秉持高标准的伦理价值观,相互共享、实践公司的经营理念和愿景。
  • 2) 保守员工个人形象和公司名誉,对自己是集团一份子感到自豪,并尽全力完成自己的职务。
  • 3) 全体员工应努力使自己符合公司人才标准,为在全球化、开放化时代针对全球市场具备竞争力而尽全力提升自己。
2. 避免与公司利害冲突
  • 1)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不收受、要求、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或款待。
  • 2) 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若公司与员工个人利益发生冲突,应优先考虑公司利益。
3. 与供应商公平履行职务
  • 1) 遵循各项法律及公司规定,以合法、符合伦理的方式尽全力履行职务。
  • 2) 明确认识根据公司政策及方针赋予的权限和责任,履行好职务,并对其结果负责。
4. 对公司资产的保护及保密
  • 1) 员工应以正确的业务目的使用公司资产,并有义务防范公司资产的遗失、误用、盗窃。
  • 2) 公司的费用作为公款,应用于健康的企业活动。
  • 3) 不得挪用或向第三方公开公司的任何有形、无形资产,离职后也应永久保密。
5. 正确、诚实的报告
  • 1) 不得伪造与事实不符的文档、数目或提交虚假报告误导上级人员或相关部门做出错误的决策。
  • 2) 执行业务所需的报告,应及时、正确地予以报告。
6. 员工相互间的实践伦理
  • 1) 员工应以基本礼仪为基础,无成见、无偏见、无偏爱地相互尊重、关怀,努力构建健康的企业文化。
  • 2) 对于上司的业务指示,除非其内容明确不正当或违法,应尽全力执行。
  • 3) 禁止暴力、风气紊乱、性骚扰等可能对他人造成诽谤、痛苦的物理性、语言性行为。
  • 4) 在公司内不得以血缘、同乡、同学等形式形成派系或组建私人组织。
  • 5) 在职期间不得在外部兼职或从事副业等。
  • 6) 禁止员工之间不正当的请托、中介、金钱交易、财物收受等行为。
  • 7) 员工有义务相互帮助督促,彼此遵守各项法律及伦理规定。
7. 集团公司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反对歧视

集团公司之间应相互尊重,维持有机的合作,使合作效果最大化,不以员工的所属而带有任何歧视。

1. 对每个员工的尊重和公平待遇
  • 1) 尊重员工个人的基本人权,努力营造让所有员工都能感受到自豪和成就感的工作环境。
  • 2) 给所有员工均等的机会,并根据业绩和成果进行公平的评价和奖励。
2. 人才培养

制定并实施能让员工成长为自律、有创意的人才的制度。

3. 保障表达自由

制定相应的制度让员工自由地提出建议或遇到的困难,保障员工的表达自由。

4. 员工的健康、安全
  • 1) 营造让员工感到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
  • 2) 为了增进员工的健康,定期开展体检、疾病预防等活动。
5. 对内部检举人的保护义务
  • 1) 对检举违反伦理纲领或追求不正当私人利益等行为的检举人,应对其身份和投诉内容保障完全保密。
  • 2) 保护检举人在人事、业务上不受任何不利影响。
1. 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 1) 通过持续的经营改革和维持健全的财务结构创造新的企业价值。
  • 2) 通过合理、高效的经营,追求正当利益的最大化。
  • 3) 加强现有业务的竞争力,培养可持续成长的新业务。
2. 透明经营
  • 1) 依照相关法律及会计原则,正确、透明地记录和管理会计资料。
  • 2) 以合法程序透明地公示企业内容,帮助股东和投资人作出合理的投资决定。
  • 3) 制定并实施可提高经营透明性的制度。
3. 股东和投资人的权益保护

公司应保护股东和投资人的利益和权利,努力提高投资收益。

1. 国家经济发展

公司应通过持续创造就业岗位和诚实纳税,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2. 社会贡献活动
  • 1) 保障并积极支援员工参加志愿者活动、灾难救助等社会奉献活动,作为共同体一份子,为地区社会发展做贡献。
  • 2) 支援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努力做好传统文化保存工作。
3. 环保经营
  • 1) 开展节约资源、使用环保产品、开发环保技术等预防性的环保活动。
  • 2) 遵守与环保相关的国际标准、相关法律、内部规定等。
4. 政治性中立
  • 1) 公司对其所在国家的政治一律不予干预,以保持政治性中立为原则。
  • 2) 公司尊重员工个人的参政权,但禁止员工在公司内组织政治性活动或聚会。
5. 履行企业公民义务
  • 1) 通过持续成长增加企业价值,创造企业收益,并以此为基础创造就业岗位,诚实纳税,为社会发展做贡献。
  • 2) 国内外员工应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尽到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 3) 员工不得收受或提供不正当的财物或款待,并避免其他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1. 伦理经营等
  • 1) 伦理经营负责部门应对员工违反伦理纲领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 2) 当伦理经营负责部门因履行职务所需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资料或信息时,员工应诚实配合。
  • 3) 公司的各总部应设有负责伦理经营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伦理负责人”)。
  • 4) 伦理经营负责部门应制订、修改伦理纲领,以使员工遵守、实践,并与伦理负责人一同担当伦理纲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2. 检举义务
  • 1) 若员工需要就伦理纲领的应用和遵守进行咨询,可随时向伦理负责人或伦理经营负责部门咨询。
  • 2) 若员工被强行要求或认识到违反伦理纲领的行为,可向伦理负责人或伦理负责部门检举,但检举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3. 奖励与处罚
  • 1) 对达到伦理经营目的有功劳的员工,公司可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 2) 对违反伦理纲领的员工,将依据公司人事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1. 施行日期

本伦理纲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 对伦理纲领的解释

若员工的某种伦理经营活动,在伦理纲领中未做出规定,或对个别条款的解释有不同意见的,应遵循伦理委员会的解释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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